尽管欧盟与美国政府已经对中国近一个多月以来进行的汽车行业反垄断提出了质疑,但也没能挡住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反垄断的热情。如同股市的单边行情一样,汽车行业的反垄断已经从制造到经销、从横向到纵向如火如荼地在中国大地上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章节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是反垄断的对象。利用优势地位进行渠道控制和在经销环节掌控成本与利润空间,是本次汽车行业反垄断具体案例中多次被提及的原由。
实际上,2005年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汽车供应商应当制定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规划,国内汽车经销需取得整车厂授权,并向商务部和工商部门备案。该办法在规范市场的同时,强化了整车厂在整车销售和零部件供应方面的主导权,相关经销商则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由于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实际上已经为汽车制造商在市场渠道中使用各种垄断套路埋下了伏笔。
在经历了将近十年的漫长修订之后,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没能在最需要的时候拿出来,不得不说是这次汽车行业反垄断爆发的一大原因。
另一方面,面对中国不少行业遭遇了国外的反倾销调查和实施反倾销措施,成立已有时日的国内各部委相关反垄断、反倾销的专业机构,在学习和观察了多年之后,这一次利用汽车行业反垄断的机会总算能走出来好好练一练手,从技术层面上看也可以说是一次大规模的实兵操练演习,对于今后对外贸易中的你来我往绝对会有深远的意义。
即使从最为简单的对手盘交易规则分析,在一些发达国家,乃至许多发展中国家频繁发起对中国商品的反倾销背景下,在人家纷纷拿你当对手的情况下,你即使不做任何反应也还是别人的对手,此时不拿出点作为对手的行动其实是有失尊严和平衡交易规则的。多项因素综合在一起,也就形成了此次反垄断如此强烈的背后支撑。
既然是反垄断,当然是哪里有垄断就从哪里反起,而垄断是不分国内与国外的。比如说,当前国内不少地方政府对于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新车准入的限制,对于清洁柴油乘用车上牌的限制,对于摩托车发展的限制等,是不是也是打着环保或其他旗号而施行的一种别样的垄断行为?这些都需要有关反垄断部门明察秋毫,不要只顾反国外企业的垄断而忘了自己家里面可能有更为可怕的隐形垄断。
对广大消费者利好的消息是,随着汽车反垄断调查的深入,一些豪华车和零部件价格以及维修保养费用已经或将会下降,中国老百姓将在被高消费了长达30余年之后迎来可能转好的消费环境。作为普通的消费者,笔者也和其他国民一样,盼望反垄断不会也像“3·15”之类的事情一样,以搞运动的方式匆匆结束,而是要形成长期的、常态的法律监督,把汽车业态的真实面暴露在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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