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切吉石乃海风电场49.5MW工程塔筒制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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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切吉石乃海风电场49.5MW工程塔筒制作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项目单位: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境内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注册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青海切吉石乃海风电场49.5MW工程装机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风力发电机组。拟定 2013年8月1日开工建设,2014年12月31 日投产发电并移交生产。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主要指标 数量 招标文件费用(元)
1 F04000112SZ01SB005000001 石乃海工程塔筒制作 1500kW机组配套塔筒加工 33套 1500.00
注: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实际价格=上述招标文件价格×在线发售招标文件费率(具体费率详见网站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招标标的相类似的业绩;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二)专项资格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具有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塔筒100套或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塔筒50套的供货业绩。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3年05月10日-2013年05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二)购买方式
1.网站注册
未曾注册的单位应先进行网站注册,注册时须上传如下资料的扫描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是年审有效期内的,加盖单位公章,正页与年审页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2)注册联系人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双面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2.资料审核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并上传如下文件资料的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网站要求的格式出具)。
(2)购买联系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双面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3.费用支付
(1)在线支付
在进行在线支付(目前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企业网银注册账户和个人网银注册账户)。
推荐采用此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可以省去扫描上传电汇回单以及等待汇款信息审核的时间,以便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2)电汇支付
将招标文件款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办理汇款后填写汇款信息并上传电汇回单扫描件。
4.文件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在线支付成功,或电汇支付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开通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功能。
(三)其它事项
1.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3年05月30日(北京时间)(暂定)
截标/开标地点:北京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李凡
13810210710
传真:010-52425992
电话:010-52425992
邮箱:dcjy2006@163.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