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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岛铁路瓦房店至五岛段工程甲供物资(地源热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
2013-06-08
开标时间:2013-07-03
1. 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长兴岛铁路工程瓦房店至五岛段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大连长兴岛铁路瓦房店至五岛段工程可行性的批复》(铁计函[2010]725号)和《关于大连长兴岛铁路瓦房店至五岛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755号)批准建设,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投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长兴岛
2.2建设规模:本段线路起于沈大线上的瓦房店站,设计终点与五岛至长兴岛段新建铁路相接,全段线路长度为54.65公里,其中新建或改建铁路47.068公里,利用既有线7.582公里。线路自瓦房店站接轨引出后,经过董屯、白水井、郭家、复州湾4个车站至设计终点,本段线路与五岛至长兴岛段线路一起构成港口及长兴岛临港工业服务的集疏运铁路通路。
主要工程数量:本线区间路基土石方352.93万立方米,站场土石方94.95万立方米(施工方);特大桥3座3146.12延长米,大桥7座1663.65延长米,中桥7座509.88延长米,小桥1座25.36延长米,框构小桥13座3671.8顶面平方米,涵洞98座2209.61横延米;双线隧道1155延长米;正线铺轨66.88公里,站线铺轨20公里;铺岔69组;铺碴24.8万立方米;长途通信光缆85.05条公里,长途通信电缆78.35条公里;联锁道岔134组;电力线路137.8公里;接触导线110.5条公里;房屋10896平方米。
2.3采购内容:本工程所需甲供物资设备,具体型号、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投标单位可以针对附表中任意包件进行投标申请。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交货地点 计量单位 数量
包件一 地源热泵机组(白水井单身公寓) 白水井站 台1
地源热泵机组(复州湾综合楼、综合工区办公楼) 台2
地源热泵机组(白水井综合楼) 白水井站 台1
地源热泵机组(董屯站、郭家站热泵机组相同) 台2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1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则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1.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代理商须符合以下条件:
3.1.2.1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1.2.2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进行独家授权,且制造商授权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具有良好信誉。
3.4投标产品的生产商近两年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5投标产品具备类似工程项目成功运行三年以上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及使用单位证明文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资料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7月3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向 东 13521994340
电话:010-51247086 63860692
传真:010-63860692
E-mial:zbcg20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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