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配煤中心二期集中控制系统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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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配煤中心二期集中控制系统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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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配煤中心二期集中控制系统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1883)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配煤中心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配煤中心二期集中控制系统工程,工程范围包括从T3转运站至T9转运站(含烯烃二套1#皮 带受控设备)的全部相关设备的控制。包括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编程及调试。本工程除新建工程外,还需对一期工程部分工程内容进行优化改造,并将一期与 二期控制系统进行整合,最终达到一套完整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及技术规格书为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满足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及工艺要 求,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完善。
工期: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为一般纳税人,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B、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从事过800万吨以上输配煤和洗选煤厂集中控制系统安装、调试工程业绩,并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E、投标人应有完善的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资格;
F、以上项目关键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并提供书面承诺,关键人员常驻现场。
G、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H、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3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刘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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