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滩水力发电厂中心通信机房出局双路光缆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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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滩水力发电厂中心通信机房出局双路光缆改造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龙滩水力发电厂中心通信机房出局双路光缆改造 已由 湖北省电力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黄龙滩水力发电厂市区中心通信机房到三堰中心所沿原路由增加1根24芯普通光缆,到六堰开闭所沿原路由增加1根24芯普通缆,全长约18公里,使电厂两个主要通信机房出局光缆达到主备要求。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是对黄龙滩水力发电厂中心通信机房出局双路光缆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不涉及24芯普通光缆的采购)。具体包括:
(1)黄龙滩水力发电厂中心通信机房至十堰中心站、黄龙滩水力发电厂中心通信机房至十堰六开所两条光纤线路的敷设,线路全长约18公里。
(2)完成施工敷设光缆的熔接及光缆上架。
(3)包含光缆敷设中的施工费用及辅助材料费用。
2.3计划工期: 9月30日前完工。
2.4建设地点:十堰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法人资格且根据商业法规经营的国内企业实体;具备承担本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所在单位必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颁发的建筑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电工入网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近2年内,投标人所在企业承担过60公里及以上的长途线路或完成15项通信接入工程。
3.3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应光缆施工工程管理经验,施工人员具备国家承认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项目经理3年及以上。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3.5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3日-5月17日,每日9:00—11:3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证明(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时间
5.1 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3年6月3日15: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2013年6月3日15:00分(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毛 婷
156 5278 8806
传 真:010-5228 3967
邮 箱:bidnew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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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提示: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