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机场场面监视雷达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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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浦东机场场面监视雷达系统工程监理项目 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以民航华东函﹝201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专项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上海浦东机场。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计划监理周期180日历天
2.3 招标内容及规模:
新建场面监视雷达2部,多雷达处理系统1套,相应新增管制席位3个,并对现有4个系统席位进行升级;建设东、西雷达站2座,雷达塔均为钢结构,配套建设供电、通信、消防、避雷及总图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上述设备安装调试监理及土建工程监理。
2.4 项目金额:
工艺设备费:3569.74万元(含447.26万安装调试费)
土建工程费:373.8万元
2.5 招标控制价:监理费报价可以基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A、企业资质条件:具备建设部颁发的航天航空工程监理甲级且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B、项目总监要求:注册专业为航天航空工程。
C、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